今起,武漢市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註、往來臺灣通行證和簽註只需要填寫一張表格即可。記者昨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新表格相對以往也瘦身不少,婚姻狀態、工作單位、戶籍所屬派出所和家庭主要成員等都無需再費時填寫。
  “三表合一”表格
  可上網下載
  為方便群眾申辦出入境證件,從2014年4月1日起,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表》簡化合併為《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一種表格。
  新表格對填表方式、提交材料、受理程序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和簡化,分為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選擇辦理出入境證件、取證方式和郵寄地址、監護人意見或委托他人辦證、申請人聲明等7個部分。申請人需辦理何種出入境證件直接在相應選項內勾選即可。
  據介紹,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官方網頁上,可提前下載新式《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填寫完畢後,直接到窗口提交。
  從事哪種職業
  不用再填寫
  《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與原有三份表格對比,記者發現不少信息被簡化。
  如原《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中婚姻狀況、戶籍所屬派出所、家庭現住址、工作單位及地址、職務職稱、家庭主要成員的稱謂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內容不用再填。
  同時,在新表中,本人身份選項也被取消,原來表格中則設置了農民、公務員、宗教職業者、無業人員和學生等選項供申請人選擇。《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中則保留了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出生地、戶口所在地和本人聯繫電話等多項重要信息。
  同時,在原來《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武漢市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表》中所需填寫的政治面貌選項也不用再填寫了。
  國家工作人員
  出入境仍有限制
  在新表中,申請人不用再填寫工作單位和地址、職務職稱等選項,但是出入境管理局民警表示,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出入境證件還必須提交單位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該函開具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在此之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已在原《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表上出具了單位意見的,如仍在三個月有效期內,可新舊表格同時使用。
  民警表示,省卻了工作單位等選項,但並不等於系統不篩查,通過身份證號等信息即可反映申請人單位是否報備,若報備的人員卻沒有同時出示單位同意的函,則申請會被打回。
  申請人簽名時
  可以個性化簽名
  與此次“三表合一”同時推出的還有五項便民服務舉措:
  ①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的辦證時限由原來的12個工作日調整為10個工作日;
  ②普通護照的換髮、補發,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護照損毀原因說明或遺失、被盜情況說明;
  ③將現行的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簽註三類出國境證件的申請表簡化合併為統一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人簽名時可以個性化簽名,無需再以規範漢字書寫;
  ④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申請護照,只需一名監護人到場並提交意見;
  ⑤16周歲以下和70周歲以上申請人申請因私事前往臺灣,可以由其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
  記者梁爽 通訊員王威 沈軍  (原標題:婚姻狀態工作單位可以不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mbmvtcdiud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